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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9日,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叶股份”)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郎海华律师、李佺律师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均有望索赔:
在2020年6月8日之前买入瀚叶股份(600226),并在2020年6月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准备以下索赔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明细对账单》;
您可以到访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递交证据材料给郎海华律师团队,异地投资者也可以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法律不保护权利的睡眠者”,“不告不究”是国内证券民事索赔的惯例。当前民事赔偿诉讼已成为维护股民正当权益的一种救济手段切勿在沉默、观望和不作为中错过诉讼时效,而白白丧失索赔损失的权利!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团队多年来专注于代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帮助众多投资者成功获得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