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日,飞乐音响(600651)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证监会调查认定,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智慧沿河”“智慧台江”项目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导致飞乐音响2017 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18,0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784万元;导致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72,0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5,135 万元;导致2017 年半年度、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李佺律师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委托我们起诉索赔:
2017年8月26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间买入飞乐音响(600651)且该期间未全部清仓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委托流程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请按照如下步骤参加索赔:
1、准备索赔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公证书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明细对账单》或《资金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开始打起,一直打到股票卖出之日,未卖出者,对账单打到现在。
2、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邮编。
3、递交证据材料
4、办理委托手续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您的委托文件是否签收、您的案件是否立案、您的案件何时开庭、判决结果等后续进展,我们会通知您。
律师费用:
我们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获得赔偿前不收取律师费,办案费、差旅费均律师自行承担。待结案后我们将在股民获得的赔偿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如股民未获赔偿,则无需承担律师费用。
联系我们:
李佺律师:电话或微信18270896614